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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涉及的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是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我局于2023年5月12日至6月10日将《辰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辰溪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3-06-13
发布时间:2023-05-12
2010年4月10日至4月11日,对城郊乡沙坪村书记王xx和4户村民熊xx、谢xx、肖xx、谢xx进行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谢x清与4户村民租地建砖窑协议。2010年4月13日,经我局规划与耕地保护股现场踏勘,该砖窑占地地类为耕地,不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1-11-23
政府文件
三、主要措施1.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乱占、滥用、抛荒耕地现象。加快推进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辰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
发布时间:2011-01-05
规范性文件
二、鼓励耕地合法流转。鼓励单位或个人承包耕地,加快耕地流转步伐。对于外出务工或因其它原因致使耕作确有困难的农户,乡、村两级要积极引导其签订托管协议,将耕地流转给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集中经营,或与发包单位签订协议,实行托管经营,确保耕地不抛荒。三、加强政策性补贴管理。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
发布时间:2011-06-01
规范性文件
二、鼓励耕地合法流转。鼓励单位或个人承包耕地,加快耕地流转步伐。对于外出务工或因其它原因致使耕作确有困难的农户,乡、村两级要积极引导其签订托管协议,将耕地流转给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集中经营,或与发包单位签订协议,实行托管经营,确保耕地不抛荒。三、加强政策性补贴管理。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
发布时间:2011-06-01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建设电力设施应当坚持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电杆、铁塔、拉线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征地。“架空电力线路的电杆、铁塔、拉线需要用地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和相关村民...
发布时间:2017-07-27
规范性文件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辰政发〔2008〕24号登记号:cxdr-2008-00006各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文物管理所提出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现予以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发布时间:2008-11-04
法规文件
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第六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
发布时间:2017-12-30
政府文件
二、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具有下列情形的之一,依法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刑事责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面积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林地面积十亩以上的;非...
发布时间:201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