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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1日辰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节约社会总成本,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社会风险管理职能,按照国家卫生部、保监会、财政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
发布时间:2014-01-24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11月26日辰溪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为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其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湖南省人...
发布时间:2013-12-03
规范性文件
3、各学校和班级不得统一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学生可自己向商(书)店购买学习用作业本。4、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其他教学辅助资料和各种学生保险,一律由学生或其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和向保险机构购买,严禁学校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购买。5、县级以上城区中小学生可以统一着装,校服价格由县物价、教育部门严格...
发布时间:2009-02-23
规范性文件
3、各学校和班级不得统一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学生可自己向商(书)店购买学习用作业本。4、教学辅助资料实行统一推荐制度,经确认的推荐书目,统一归新华书店负责。教辅资料和学生保险一律由学生或其家长自愿购买,严禁学校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购买。5、县级以上城区中小学生可以统一着装,校服价格由县物价、教育部门...
发布时间:2010-08-30
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商品房去库存政策予以停止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法中规定的购房契税奖补政策有效期执行到2018年3月31日止。二、商业门铺租赁奖励补贴相关政策有效期执行到2018年3月31日止。三、凡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购房,并取得辰溪县房产管...
发布时间:2018-03-16
乡镇组织综合性清收队伍进行联合清收。(三)司法清收。对经乡镇联合清收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扶贫小额信贷本息的,辰溪农村商业银行将依法起诉,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恶意拖欠、逃避债务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清收措施(一)清收“户贷户用”欠款人、“四类对象”清理户欠款人和“户贷...
发布时间:2018-09-27
第二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商业保险制度的延伸和补充。是指由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困难家...
发布时间:2015-05-21
cxdr-2016-01010辰政办发〔2016〕19号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商贸物流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辰溪县商贸物流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22
二、严格市场准入。严把企业准入关,严格审批企业资质。建立竞买人资格审查制度,禁止资信差的企业入市拿地,严禁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土地竞买。严格控制审批低品位房产项目用地,鼓励支持高端和特色商业地产项目。三、落实首次购买商品房优惠政策。首次购买商品房范围包括:①已购买单位福利房、房改房、经济适...
发布时间:2014-10-17
法规文件
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
发布时间:2017-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