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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开展的宣传推广、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招商引资及投资促进工作;(三)每年邀请的重点企及机构来我县开展投资合作等活动,客在我县期间的公务活动开支;(四)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第三章资金的使用标准第五条在国内城市开展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
    发布时间:2016-04-22
  •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6日 辰溪县城市建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扩大城市容量、提升城市品位和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现辰溪“两江三岸、山水园林、三发达、功能齐全”的目标,打造“千年辰阳古城旅游品牌”,提升县城竞争优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
    发布时间:2018-11-01
  •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供地价,通过标、拍卖、挂牌方式,将土地出让给投资使用。对符合县内重点扶持的新型战略产业项目、国家鼓励类的投资较大项目或者高科技项目,土地价格可再进一步优惠。第六条固定资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且投资强度在100万元/亩以上的工项目,享受以下土地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3-07-24
  • 本《办法》重点鼓励投资投资新型工、现代农贸物流、生服务、旅游开发等行领域。第三条工类项目原则上进入工集中区,优惠政策按照《辰溪工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辰政发〔2013〕9号)执行,集中区外的工项目参照执行;其他企原则上进入辰溪县生态创园,优惠政策按照《辰溪生态创...
    发布时间:2013-07-24
  • 第八条基地工用地按辰溪县工用地最低价款以、拍、挂等市场方式取得,用地规模按投资规模以合同方式确定。第九条鼓励投资参与基地连片开发建设,赋予开发对基地土地的连片开发建设权。在开发依法取得基地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基地总体规划,由开发负责投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23
  • 第八条基地工用地按辰溪县工用地最低价款以、拍、挂等市场方式取得,用地规模按投资规模以合同方式确定。第九条鼓励投资参与基地连片开发建设,赋予开发对基地土地的连片开发建设权。在开发依法取得基地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基地总体规划,由开发负责投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23
  • cxdr-2012-01002
    发布时间:2012-02-09
  • cxdr-2012-01001
    发布时间:2012-02-09
  • 第二条对全民创项目申报规费实行“统收分拨”;对辰溪工集中区和辰溪生态创园内工注册的工在生经营过程中规费实行“统收分拨”。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规费是指行政事性收费和各种服务性收费。第二章“统收分拨”征收方式第四条企...
    发布时间:2013-08-26
  • 县市区委书记每季度、县市区长每2个月必须外出至少招商一次。3.实行产业项目建设督办机制。按照“月初有安排、月中有督办、月底有增长”的要求,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发改、工信、务、财税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产业项目督查督导,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二、严格落实安政策4.提...
    发布时间: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