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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推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理,提升财政资金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指导做好直达资金结转等工作的通知》(预〔2021〕3号)、《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办〔20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根据中央要求,20...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8
  • 10月21日,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刘云在今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财政部直达资金控系统数据统计,截至9月30日,在实行直达理的1.7万亿元资金中,各地已将1.566万亿元直达资金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形成实际支出10214亿元,占中央财政已下达地方资金的61.2%。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23
  • 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县市场理局监管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务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应急值班制度,严抓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为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该局加大对农村聚餐、红白喜事聚餐及各大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多次深入沅江沿线、农贸市场及餐饮单位等开展集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江鱼江鲜和野味行为...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2
  • 12月6日,县市场监管局城南监管所正式搬迁至位于城南水路的县畜牧水产局6楼办公,副县长舒不了参加新址揭牌仪式。据悉,城南监管所的搬迁,不仅为城南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所的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了办事“零跑腿”。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08
  •  5月10日以来,县市场理局城南监管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的证照、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等情况。同时对餐饮行业的规范操作、环境卫生、公勺公筷、文明就餐以及反食品浪费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非食品经营行业的无照经营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现场,执法人员还宣传市场主体登记以及反食...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7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沅陵县市场理局2024年1月4日沅市罚决﹝2023﹞258号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沅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767901040006225)开户行:中...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5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沅陵县老渔夫苗家腊味加工店沅陵县老渔夫苗家腊味加工店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项1、没...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9
  • 3、没收当事人销售的的香水共计16个品种(共17瓶)《化妆品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沅陵县市场理局2023年12月27日沅市罚决﹝2023﹞256号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沅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76790104...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9
  • 始终坚持“保安全、守底线、优环境、创特色、争先进”,全面抓好市场监管工作。二是要理清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抓好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真抓实干、行审批服务、综合行执法、“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等工作。三是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坚持工作一周一汇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0
  • 市场监管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申请条件所有企业二、支持措施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三、策解释继续推进“放服”改革,优化务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跨省通办暂时只能办理个体,外省企业因为省内系统缘故暂时无法使用。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