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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6
鹤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逾期未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和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审验。未经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不得继续营运。逾期未申请进行审验超过一...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7
鹤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第二批逾期未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和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审验。未经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不得继续营运。逾期未申请进行审验...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7
工作动态
近日,鹤城交通运输局组织公路部门调配长臂挖机、装载机以及施工人员对鹤城辖区内s322线分水坳路段风险隐患点突出裸露部分松散土质边坡进行卸载处治,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2024年7月,我辖区内s322线k242900~k243000m处边坡发生大规模塌方,导致道路中断,鹤城交通和公路部门及时安排机械设...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7
高速救援放空费按被拖相应车型基价的50%收取《公告》明确,在交通服务收费方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场实行计时收费的1小时内最高收费标准8元,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按低于5元的标准收取。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不得超过10元,进入机场停车场停放的车辆每天每车最高不超过50元。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08
回应关切
发票电子化后,平均减少了车主3至5秒等待时间。据了解,湖南将对启用车辆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收费站设置3个月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并行期。并行期内,收费站不主动提供车辆通行费纸质发票;并行期结束后,收费站不再提供车辆通行费纸质发票。扫下方“三湘畅行”微信小程序码开具电子发票...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0
回应关切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新发动机控制单元和传动系统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排放危害。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期间的部分国产e级汽车,共计17235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0
回应关切
新规最大的变化是动力蓄电池安全充电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测成为必检项目同时,还将对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以及用电安全等安全特性进行检测公安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247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18%在此背景下为新能源汽车“量身定制”体检方案将有利于推动车辆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4
另据了解,为缓解停车矛盾,目前鹤城区城管局已在芷江路和城东石门区域规划公共停车场,计划将大货车、三轮车、农用车等牵引至停车场进行规范停放,确保辖区内车辆停放井然有序。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2-14
工作动态
关于回购城乡客运班线车辆的公示 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原有城乡客运班线车辆实行回购,现将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回购城乡客运班线车辆的通知》(鹤政办函〔2023〕5号)予以公示。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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