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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根据职称资格申报要求,对参加职称评定人员必须进行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测评。经研究决定,职称评定小组成员调整如下:组长:阳 华 党组书记、局长成员:潘科夫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e...
中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21
溆浦要闻
这是我市十余年来唯一入选的县级科协工作经验案例。2009年以来,溆浦科协为了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示范户和农村科技人员的积极作用,会同县人事局、县农业局组织涉农学会的专家评审组不定期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至今已经有71名农民技术人员获得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职称。该县科协通过对广大农民技术人员进行职称...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12-25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1
一审:瞿香英;二审:梁琨;三审:黄京标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9-25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7.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或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二、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745-2731355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9-09
洪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5
(一审:张攀 二审:仇仁明 三审:仇春艳)
鹤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5.申报人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要求、教师资格证、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等须符合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8号)文件“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相应要求,其中农村工作经历不做刚性要求。6.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