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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缉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如发现在逃人员有关情况,请及时联系办案民警或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1万元-3万元(悬赏金额均以人民币计)。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正告在逃...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公益事业
6月15日,洪江市社工总站组织召开示范站点建设部署会议,我市黔城镇、江市镇、熟坪乡、洗马乡、湾溪乡、铁山乡、沙湾乡、太平乡、岩垅乡、大崇乡共10个社工站点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旨在为积极响应《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洪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7
部门动态
6月15日,洪江市社工总站组织召开示范站点建设部署会议,我市黔城镇、江市镇、熟坪乡、洗马乡、湾溪乡、铁山乡、沙湾乡、太平乡、岩垅乡、大崇乡共10个社工站点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旨在为积极响应《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洪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7
被通缉的10名在逃人员是:彭安、曹小寒、周高产、曹钟华、闫皓、张得海、张守永、魏传国、王有良、李杰。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同时检举揭发盗掘、盗窃、倒卖文物犯罪活动,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以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被通缉的10...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17
文件通知
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怀化要闻
全市各地各部门以“汛”为令,迅速反应;广大群众风雨同舟、奋力抗灾自救,共同构筑起防汛救灾、守护家园的坚固防线。防汛抗灾来不得丝毫松懈,容不得半点闪失。防汛抗灾工作没有完全度过,就不能出现松一松、歇一歇、缓一缓的思想,要用“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责任感,切实筑牢防汛安全屏障。此次降雨面积大、时...
怀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3
扫黑除恶进行时
近日,一起涉恶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宋某经家属规劝,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018年宋某参与发生在二酉乡一起涉恶案,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逃往外地打工,其他17名同案犯均抓获判刑。今年沅陵法院扫黑办做家属思想工作,在家人规劝下,宋某主动投案自首。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04
部门资讯
近日,一起涉恶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宋某经家属规劝,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018年宋某参与发生在二酉乡一起涉恶案,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逃往外地打工,其他17名同案犯均抓获判刑。今年沅陵法院扫黑办做家属思想工作,在家人规劝下,宋某主动投案自首。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04
乡镇动态
汛期当前,火马冲镇一手保安全,一手抓生产,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据悉,因大雨天气影响,该镇安排各村相关人员对山塘水库、邻水邻崖、陡坡急弯及低洼地段加强巡查,同时加强值班备勤,对需要设立警示牌的特殊地段做好警示宣传,确保汛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辰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09
被通缉的6名在逃人员是:马良、刘贤康、黎经发、刘上英、董子会、马么日外。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检举揭发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保护和奖励。1、马良,男,1982年...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