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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办理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06
  • 身份证办理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06
  •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审核、签发。4、制件:将制信息上传至制。5、发放件:将制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人,收缴旧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24
  •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审核、签发。4、制件:将制信息上传至制。5、发放件:将制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人,收缴旧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09
  •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审核、签发。4、制件:将制信息上传至制。5、发放件:将制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人,收缴旧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09
  •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审核、签发。4、制件:将制信息上传至制。5、发放件:将制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人,收缴旧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09
  •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相片、效期和签发。三、临时居民身份证效期限为三个月,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签发、制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05
  •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相片、效期和签发。三、临时居民身份证效期限为三个月,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签发、制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24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06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