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6个
对该意见予以采纳。2、增加对“国省干道”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该意见予以采纳。3、进一步细化对矿山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对该意见予以采纳。4、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车辆增加“装载质量符合治超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该意见不予采纳,不属于该地方性法规规范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0-06-15
现将意见的征集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1、第一条,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删除,该法虽然是上位法,但是主要参考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为精简文本,可以删除,对该意见予以采纳;2、第三条,建议将“扬尘”定义删除,本次立法规范的对象是扬尘污染,扬尘的定义不是很准确的话,可以不写,对该意见予以采纳;3、...
发布时间:2020-04-21
发布时间:2019-10-30
发布时间:2019-10-30
发布时间:2020-12-18
发布时间:2020-12-18
发布时间:2019-10-30
发布时间:2019-10-30
发布时间:2019-10-30
发布时间: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