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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县环保局行使层级实施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第三十四条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或者购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和违法所得,处以所...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19
  •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应当按照《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对车辆配置及参数进行核查。相关核查工作可委托汽车综合性检测机构实施。第三十条第二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已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的燃料消耗量指标的监督管理。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21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县环保局行使层级实施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第31条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原料、违法生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和违法所得,拆除、销毁用于违法生产消耗...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22
  •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形成了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给体系,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用需求。同时,我国能源安全新旧风险交织,油气资短板长期存在,区域性、时段性能源供需紧张问题时有发生,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尤为重要。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1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县科商粮和经信委行使层级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流程图备注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21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使层级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流程图备注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19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使层级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十九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工作的部...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19
  •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重点用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流程图备注...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21
  • 3、加强统计计量基础工作。针对各市州、省直公共机构采集的数据,并结合省直相关部门提供的机构数据,普查统计出了我省公共机构的数量,并建立公共机构信息目录库,进行了分类、分项和信息化管理。会同省质监局,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检查,为推进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费统计奠定了...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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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