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72372个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 四、确定承包方的方式有意参与承包者提供承包经营计划,提出经营诺条件,由我局食堂管理委员会过实考察、明察暗访(试菜、查看厨房和店面卫生等)集体打分和磋商后确定中标人。五、报名时间、点及联系方式1.承包人需提供:①从业或经营承包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②本人身份...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4-02
  • 县级以上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第二章流转当事人?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第七条?...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 第九条承包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流转其承包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 承包不得买卖。第五条农村集体济组织成员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济组织发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条农村...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5-18
  • 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下简称“长久不变”)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不断健全相关制度...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承包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流转其承包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三、将第十条修改为:“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四、将第八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1-22
  •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