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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动态
森林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和为食用非法购买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拒绝为食用而购买野生动物。
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28
政务要闻
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8-26
林业科普
许可对象:因科学研究、人工培植、展览和合理开发利用等特殊情况需要的单位或个人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许可费用:《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许可条件:1.申请采集、出售...
郴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1-12-07
林政资源管理
森林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和为食用非法法购买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拒绝为食用购买野生动物。
郴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11-06
工作动态
森林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和为食用非法法购买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拒绝为食用购买野生动物。
郴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11-06
林政资源管理
森林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和为食用非法法购买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拒绝为食用购买野生动物。
郴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11-06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09
嘉禾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14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植物审批服务指南●办理事项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植物审批●申报对象合法持有《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办理条件1、必须是合法持有《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2...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5-21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植物审批服务指南●办理事项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植物审批●申报对象合法持有《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办理条件1、必须是合法持有《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2...
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