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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能协商少缴或不缴社保费吗?  不可以!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单位或职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不缴,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6
  • 为确培训出实效,税务干部精心安排授课内容,优化授课方式,通过案例分析、流程讲解、现场模拟,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参加培训的缴人受益匪浅。培训的最后,还进行了答疑互动,税务干部耐心回复缴人提出的各类问题,破解系统操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扫清缴障碍。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7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多地缴纳社保费,如何办理合并计算?问:多地缴纳社保费,如何办理合并计算?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规定,参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所在地...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3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可以要求补缴吗? 如不愿补缴,怎么办?《险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个人险权益的,个人可以要求险行政部门或者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30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个人可以自愿放弃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险,缴纳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7
  • 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单位和缴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缴个人应当缴纳的,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费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6
  •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3
  •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3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可以要求补缴吗?如不愿补缴,怎么办?《险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个人险权益的,个人可以要求险行政部门或者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5
  • 通过“走村入户、逐村逐户”宣传城乡居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续、选择高档次缴,努力实现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促进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对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参的利好政策、多缴多得的政策、断档补缴和提档补缴政策、困难群体参代缴政策、集体补助和会资助政策、个人账...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