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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
- 文件类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20-06-01
- 文号:张政发〔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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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件类型: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2015-12-23
- 文号:张政办函〔2015〕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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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 文件类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6-05
- 文号:张政发〔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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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16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分解方案》《张家界市中心城市2016年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分解方案》和《张家界市中心城区2016年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3-03
- 文号: 张政办函〔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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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没有桑植县政府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0-10-09
工作动态
要努力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把握住工作核心,规范征拆相关政策,加快资金拨付,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健全激励机制,加大控违拆违力度;要明确土地出让、危房改造等相关政策,创新思维方式,强化工作调度,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合力,以重点片区为突破,带动全市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07
工作动态
王洪斌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专题会上强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意识全面深刻把握精髓要义奋力实现降成本提效益扬正气工作目标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22日讯(记者全江玲)6月2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洪斌主持召开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专题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当前工作存在的难题。副市长李培其参加会议。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24
副市长赵云海,市政府秘书长向志刚参加会议。王洪斌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看清推进市、区征地拆迁体制改革工作的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既是规范工作的需要,更是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我市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需要,务必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深化改革。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14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张政发〔2020〕4号zjjcr—2020—0000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为进一步理顺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关系,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1
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张家界市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龚明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郑圣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远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曹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谷忠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奇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振华市财...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23
我们建议实行权限下放和成本包干,一是为了更好地衔接新土地管理法。新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二是为了进一步理顺永定城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关系,实现征地拆迁责权利的统一,切实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效率。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25
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日张家界市2016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分解方案单位:亿元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及规模概算2016年计划责任分解情况政府分管领导投资投资完成主要指标责任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总计(83个,解捆后107个)898193一国家和省属重点工程(10个,解捆后13个)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03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张政发〔2018〕8号zjjcr—2018—00008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有关规定...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15
(六)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考核。第五条各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管理和监督,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及其他工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5
第二章土地征收管理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土地征收议事协调制度,负责研究处理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重大疑难问题。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一)负责发布征...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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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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