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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方为整体消亡户的,应及时销户,不再享受耕地力保护补贴;4.双季稻种植者(协议明确)。二、补贴准1.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农民的耕地力补贴。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5元/亩的准发放。2.村组未发包耕地耕地力补贴。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
    澧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01
  • 各镇街、村社对种植者(组织)申报的补贴面积进行严格审核,以下情形不得发放补贴:1.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2.已经转为林、园耕地;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耕地;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种条件的耕地;6.长年抛荒的耕地...
    澧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01
  • 澧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01
  • 澧县作为全省11个洞庭湖区新增耕地潜力资源县市区之一,现有耕地面积101.73万亩,计划通过实施耕地垦造恢复与集中流转试点、园林置换与优化布局试点,于2025年年底,新增耕地2万亩,园林置换2千亩,实现“山顶林戴帽,山中果缠腰,山下吨粮田”的景象。(编辑:赵艳)(审核:余梓林)(签发:杨平)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6
  • 要强化措施,切实提升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效。进一步明确目任务,把握整改准,及时举证销号。要压实责任,全面强化专项整改工作的保障。要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督导调度,严格兑现奖惩,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编辑:赵艳)(审核:余梓林)(签发:杨平)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2
  • 要强化措施,切实提升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效。进一步明确目任务,把握整改准,及时举证销号。要压实责任,全面强化专项整改工作的保障。要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督导调度,严格兑现奖惩,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编辑:赵艳)(审核:余梓林)(签发:杨平)
    澧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3
  • 要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严格落实“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导督促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编辑:陈有为)(审核:梁先海)(签发:杨瑛)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03
  • 要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严格落实“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导督促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编辑:陈有为)(审核:梁先海)(签发:杨瑛)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03
  •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30
  •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