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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13日,石门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在石门县森林公安局挂牌成立,施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机制,全力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的成立,标志着石门县打击环领域犯罪工作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形成了体系打击能力。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4
  •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门县政府网站和石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石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736-5322434。一、概述根据《条例》要求,2018年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19
  •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水果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索取了进货单据、检验报告,本局认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鉴于当事人非主观故意、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其造成的;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源性疾病;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16
  •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1
  •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1.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1日,本局抽样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铁棍山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铁棍山咪鲜胺和咪鲜胺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6月2...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2
  •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1.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1日,本局抽样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山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山咪鲜胺和咪鲜胺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6月23日,本...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2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石门县超发牛肉馆进行行政处罚。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09
  •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1.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妃子笑荔枝、香妃柑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妃子笑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香妃柑苯醚甲环唑...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本期抽检食品205批次,合格194批次,合格率94.63%;种主要涉及用农产、肉制、餐饮食品等。特此公告。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0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本期抽检食品64批次,合格64批次,合格率100%;种主要涉及用农产、茶叶及相关制、调味等。特此公告。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