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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局属相关单位:2025年10-11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一、监测结果在辰阳街道、坡头镇、酉港镇、毛家滩乡、百禄桥镇等5个乡镇(街道)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抽取主要生产销售的蔬菜和水果共58批次,其中监测辣椒、上海青、菜薹...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1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7月16日,汉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中队执法人员前往港城水产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并出示了检测报告,当事人主动承认违法事实,本机关于2025年7月16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养殖基地位于汉寿县坡头镇,养殖外塘面积120亩,本次港城水产有限公司销售的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2...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9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智慧党建—农产品新零售”是在汉寿县委、县政府主导下,帮助本县农产品生产方建立品牌认知度和多渠道销售模式。根据汉寿农产品特点,精选200家生态农产品生产方进行溯源,让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产品后,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获得产品生产方信息,保障食品安全。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21
部门动态
与此同时,通过指导农产品加工外贸企业建立自有生猪、棉麻竹麻、藠头、洞庭湖大闸蟹的生态种养出口基地,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和“产、检、加、销”出口企业配套体系建设,延长企业产业链,解决农民工就业近万人,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16
同时,公司强化职工培训,一线员工接受岗前及理念培训,技术骨干车间巡查即时纠错,干部赴总厂接受外教培训,确保产品合格率。汉寿兴昂鞋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营鞋类生产、销售、设计及进出口,预计2025年完成生产总值7000万余元。下一步将推进车间智能化改造,提升产值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06
政务动态
要坚持把培育壮大农产品深加工作为主攻方向,立足资源优势,进一步强龙头、补链条、树品牌,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要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产业规模,牢固树立品牌强农意识,逐步把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助力全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编辑:邹宜蕊)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4
会议现场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传达省、市《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治违禁>的通知》文件精神并作表态发言;县畜水中心相关负责人安排部署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秋防、退捕禁捕工作。宋万林要求,要加大农药质量检测力度,加强限用农药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农药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督,有力打击违...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10
部门动态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叫响“汉寿甲鱼”、“汉寿玉臂藕”两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擦亮“中国甲鱼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两个金字招牌,进一步巩固“国家粮食生产大县”、“蔬菜生产重点县”、“生猪调出大县”、“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县”地位。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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