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125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经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经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
  • 同时,公司强化职工培训,一线员工接受岗前及理念培训,技术骨干车间巡查即时纠错,干部赴总厂接受外教培训,确保产品合格率。汉寿兴昂鞋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营鞋类生、销售、设计及进出口,预计2025年完成生总值7000万余元。下一步将推进车间智能化改造,提升值效益,实现高质发展。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06
  • 要坚持把培育壮大农产品深加工作为主攻方向,立足资源优势,进一步强龙头、补链条、树牌,推动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要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业规模,牢固树立牌强意识,逐步把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助力全县农产品深加工业高质发展。(责任编辑:邹宜蕊)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4
  • 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块,加强播种调度,抓紧抓实抓细早稻生各项措施,做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确保高质完成早稻种植任务。要保障民种粮效益。落实好各项惠政策,主动靠前提供技服务指导,加强田间管理措施,积极应对病虫害防治,帮助民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业增民增收。(责任编辑:邹宜蕊)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3
  • 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块,加强播种调度,抓紧抓实抓细早稻生各项措施,做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确保高质完成早稻种植任务。要保障民种粮效益。落实好各项惠政策,主动靠前提供技服务指导,加强田间管理措施,积极应对病虫害防治,帮助民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业增民增收。(责任编辑:邹宜蕊)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3
  •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安全,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汉寿县市场监管局聚焦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阀、燃气软管等重点产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具产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把燃气具产品“安全关”,拧紧千家万户“安全阀”。此次检查,以五金店、贸市场、家用电器销售门店、商超为重点检查对象...
    汉寿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26
  •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安全,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汉寿县市场监管局聚焦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阀、燃气软管等重点产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具产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把燃气具产品“安全关”,拧紧千家万户“安全阀”。检查行动检查行动此次检查,以五金店、贸市场、家用电器销售门店、商...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26
  • 一是深入农产品企业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的标准化生、质追溯体系的建立、农产品的自律检测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抽检农产品药残留超标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供了专业的指导,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农产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安全生、标准生,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控制质风险。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13
  • 之规定,应认定为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农产品企业、民专业合作社、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未依照本法规定建立、保存农产品记录,或者伪造、变造农产品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