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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不予处罚5采购人向供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
    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24
  • 一、财政管理类(14项)序号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实施层级)承办机构执法依据1对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行处罚行处罚财政部门(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督机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24
  • 部门访谈预告
    为深入推进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府,根据区委、区府的工作署,鼎广电台已正式开播《阳光务》节目,定期邀请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鼎广电台直播间在线访谈。2024年6月在线访谈单位:6月14日生态环境局6月21日医保局
    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19
  • 座谈会上,各部门就进一步推动供销电商助农落到实处展开充分交流,并指出要整合各方资源,给予农村快递、冷链物流等多方面策资金支持,推动农副产品“出山进城”;要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做好农药残留、重金属、非法添加剂、微生物与毒素等食品安全检测;
    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03
  • 资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农〔2021〕10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清单》等规定使用,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和会监督,切实压实项目主管部门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财政资金。要做好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及时处理预算管...
    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24
  • 资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农〔2021〕10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清单》等规定使用,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和会监督,切实压实项目主管部门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财政资金。要做好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及时处理预算管...
    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23
  • 许家桥回族维吾尔族人民府:根据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湘民宗通〔2025〕25号和湘预〔2025〕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常德市鼎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鼎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5万元项目计划下达给...
    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01
  • 座谈会上,各部门就进一步推动供销电商助农落到实处展开充分交流,并指出要整合各方资源,给予农村快递、冷链物流等多方面策资金支持,推动农副产品“出山进城”;要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做好农药残留、重金属、非法添加剂、微生物与毒素等食品安全检测;
    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9
  • 财政部门要优化审核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严禁出现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同时,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内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实现资金使用全程可追溯。二、严格...
    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18
  • 要组织专人员进行项目初查、前期拍照、实施监控、验收报账、信息录入、确保项目真正落地,项目实施村要严格遵照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抓紧项目建设施工,及时申请项目验收,规范项目报账手续,切实完善项目绩效评估,确保此批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竣工验收及财政报账。附件:2...
    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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