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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汨罗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文旅广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资发【1999】433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作价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资、租赁或抵押,改变途的应补缴不同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作价资(入股)土地使用权能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能是一致的。二、根据《...
    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