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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24]15号)、(湘财预[2025]8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度攸县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补偿标准为16元/亩。按照项目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批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明细表予以公示。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8
  • 株洲市天元区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天元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3
  • 第四,抢抓发展机遇,用好巡察结果,以自我革新的精神推动工作开展。我中心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在协调项目攻坚进展、深化拆体制改革、加强单位日常管理等方面继续寻求新的更大突破,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收工作的强劲动力。区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全体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动员会。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6
  •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对所辖区域内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实施监督、指导。蓄滞洪区所在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实施监督。蓄滞洪区所在县级...
    炎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3
  • 单位自行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能享受补偿政策。编制即人事关系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等不能享受补偿政策。驻在乡镇的金融、通讯、国家电网、自来水公司、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产及相关产业等企业单位不能享受补偿政策。申报对象必须是编制和工...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3
  • 附件下载:芦淞区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表芦淞区2024年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表芦淞区2024年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表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7
  • 征地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志勤表示,茶陵通用机场项目是茶陵县一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切实保障工作进度,县里仅用一周就完成了征地协议签订,目前正在全力推进面附着物的调查和补偿工作。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7
  • 房屋收部门与被收人在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上房屋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及《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4)湘02行初82号,经株洲市渌口区房屋收部门报请本机关批准,依法重新对被收人肖运安房屋作出补偿决定...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4
  •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我局起草了《株洲市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助专项资金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求意见稿)》,现求各单位意见。请贵单位认真研究,于10月18日下班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修改意见(扫描件和电子版)反馈至我局,如无意见也请按...
    株洲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 强调省级和实施区域按1:1比例设立知识价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省级风险补偿资金从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对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实行总额控制,若累计补偿金额超出风险补偿资金总额,不再承担风险补偿责任。总则还对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贷款评价指标体系和知识价值贷款企业库进行了明确。(二)组织与实施机...
    株洲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