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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
- 文件类型: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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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授权管理的位于芦淞区贺家土洗煤厂生活区贺嘉路临街门面公开招租。招租有关事项具体如下:一、招租房屋概况及招租条件招租房屋建筑面积(㎡)租赁底价(万元/年)租赁期限租金增长、支付方式押金(万元)租赁用途劳服公寓1楼1-09号门面31.023.961年面议1....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7
头条
提振消费!最新部署来了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5
商务局部门动态
二是部分热点商品可能存在结构性、时段性供需波动,需持续加强动态调控;三是消费者对服务品质、消费体验的要求日益提高,对企业运营和行业监管提出了新挑战。五、工作建议与未来展望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促消费政策,支持企业创新业态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诚信、舒适的消费环境。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6
补贴形式补贴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不得支取、不得套现。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流程简图...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2
本次活动成效显著,实现了新年消费市场的良好开局,为全年促消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活动聚焦3c数码等消费升级热点,采取"政策引导、市场主导、跨界联动"的模式,整合运营商与商贸企业的资源优势,推出了购机直降、套餐优惠、以旧换新等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现场人气集聚,销售活跃,有效激发了职...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16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要求,经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企业)申报、区民政局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芦淞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券服务机构(企业)名单》(截至2026年1月29日)予以公布。一、养老服务机构1.株洲市普亲老年养护院(区社会福利中...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5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一、征集对象与条件(一)养老机构1.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符合《养老机构...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19
商务局部门动态
为持续推动我省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惠企利民,由湖南省商务厅联合湖南省财政厅发放"乐享湖南湘当有惠"消费券活动,根据《"乐享湖南湘当有惠"消费券发放活动总体方案》安排,现就第八轮消费券发放事宜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3日8...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2
商务局部门动态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惠及更多消费者,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启动"乐享湖南湘当有惠"第六轮消费券发放活动。自第六轮起,活动将进行如下优化调整:1、美团、抖音等平台将增设加油品类;2、除支付宝平台外,其他三个平台的餐饮、家政、美容美发等品类可同时选择两种不同券面;3...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01
通知公告
(二)应租人一旦参与招租,即表示接受本公告约定,表明已完全了解招租房屋现状,并对应租行为负全部责任。(三)招租房屋以现状为准,其面积以本公告为准。租赁合同一旦签订,招租人不再承担任何维修费用。(四)承租人可以对招租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其主体结构,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出租人的监管。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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