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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生须在该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取导致的证书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咨询电话:(0731)22517860附件:株建联字【2026】3号关于2025年株洲市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2026年2月9日...
    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 株建联字【2026】3号关于2025年株洲市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
    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 炎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3
  • 罗和清保管不善,将株天元国用(1999)字第b8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罗和清2026年3月18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18
  • 姜泽郁因保管不善,将湘(2017)株洲市不动产明第008120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姜泽郁2026年3月13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 苏建军李爱军因保管不善,将1000061042株国用(2005)字第b0613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苏建军李爱军2026年3月25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管不善,将湘(2021)株洲市不动产明第00401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3月16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16
  • 炎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30
  • 炎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30
  • 炎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