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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暨2017年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5-24
督察动态
3月19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禹新荣率队,下沉至株洲经开区和石峰区,现场督导调研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易湘东陪同调研督导。太平桥社区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旁的污水提升泵站,因设施设备未运行,导致污水外溢流入农田,农田无法耕种而被群众投诉。接群众信访投诉之后,督察组已将问题向株洲经开区交办...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0
督察动态
3月19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禹新荣率队,下沉至株洲经开区和石峰区,现场督导调研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易湘东陪同调研督导。太平桥社区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旁的污水提升泵站,因设施设备未运行,导致污水外溢流入农田,农田无法耕种而被群众投诉。接群众信访投诉之后,督察组已将问题向株洲经开区交办...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0
4月16日,湖南省环保厅督察组到茶陵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市环保局黄帆副局长陪同检查。督察组首先听取了茶陵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汇报。2009年8月以来,茶陵县环保局对全县11家涉及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硫酸锌、线路板及皮革制造等行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县环保局立即行动...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0-04-20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反馈问题:环保系统专业人员偏少责任单位:县编...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8
江小忠强调,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充分认识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认真对待,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下来的问题一一办理、一一回复。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把握时间进度,加强跟踪督办,认真抓好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交办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12
按照湖南省第1、2、3、4号总河长令工作落实情况,对各级河长巡河记录登记清楚,影视资料整档保存。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至县河长办形成台账,由县河长办逐级交办,跟踪落实,直至办结销号。四是全面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响应。对中央环保督察的交办件开展“回头看”,各乡镇设置“群众举报箱”接收群众举报和监督。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30
3月24—2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组在茶陵县继续进行现场督察。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副县长刘军勇陪同。24日,现场督察组到茶陵衡高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湖南省凯兴矿业有限公司(湘东钨矿4#尾矿库)、茶陵县历史遗留矿山七地兴旺页岩真空机制砖厂、...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5
3月24—2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组在茶陵县继续进行现场督察。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副县长刘军勇陪同。24日,现场督察组到茶陵衡高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湖南省凯兴矿业有限公司(湘东钨矿4#尾矿库)、茶陵县历史遗留矿山七地兴旺页岩真空机制砖厂、...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5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反馈问题:黑臭水体问题较为突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整改目标:完成界首镇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并对全县城区黑臭水体进行...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8
在县政府的督促要求下,目前各乡镇(街道)均按照要求设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并设立了村(社区)四级网格单元,每个村(社区)明确1名网格员,将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消除隐患,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茶陵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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