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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株洲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0-05-11
通知公告
(6)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4-06
通知公告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县里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向受理申请的教育局咨询具体医院,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市区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株洲恺德微创医院进行体检。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4-09
区县动态
4、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5、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5-09
通知公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3]66号}文件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接受规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参加相关考试、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1、普通话培训报名,2013年3月18日至25日,2、教育专业能力培训与测试报...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3-18
通知公告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县里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向受理申请的教育局咨询具体医院,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市区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株洲恺德微创医院进行体检。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4-06
(三)专家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应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与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四)公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将拟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在相应的教育局政务网或相应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公布受理举报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五)颁发证书...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2-10
株教通字〔2011〕10号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培训与考试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2-14
株教通字〔2011〕10号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培训与考试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12-02
上述6类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五)非...
株洲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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