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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办发【2008】16号关于转发《2008年南岳区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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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办发【2013】 14号 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南岳区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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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办发〔2013〕29号 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档案局、区民政局、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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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办发【2013】 15号 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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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2023-04-11_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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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7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中共南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南岳区档案局)-南岳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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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1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涂改、伪造档案的。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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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涂改、伪造档案的。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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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涂改、伪造档案的。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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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涂改、伪造档案的。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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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涂改、伪造档案的。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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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制定并组织实施机构改革、企业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过程中档案流向及处置管理办法核准乡镇、区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区直单位档案工作业务年检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档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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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4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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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3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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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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