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44897个
文件
-
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汇编
- 文件类型:法规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8-27
-
新环保法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4-11-03
-
新环保法知识:第九条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5-01-20
-
新环保法:第九条知识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4-11-25
-
新环保法第九条规定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5-03-11
-
新环保法知识:第六条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5-01-09
服务
-
实施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 [在线办理]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
-
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服务 [在线办理]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
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服务 [在线办理]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文件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11-03
政策文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11-25
政策文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1-20
政策文件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1-09
政策文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11
法规文件
9、环保宣传与舆论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
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27
政策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25
政策文件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09
政策文件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1-28
政策文件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