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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定位手机必须专人专用,一旦出现矫正对象越界、人机分离、关机等异常情况时,会自动报警、自动备案,并可在系统上查看相关信息,为依法做出处理提供证据。开展手机定位管理工作,将有效避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区域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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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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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定位手机必须专人专用,一旦出现矫正对象越界、人机分离、关机等异常情况时,会自动报警、自动备案,并可在系统上查看相关信息,为依法做出处理提供证据。开展手机定位管理工作,将有效避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区域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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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24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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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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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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