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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规定位手机必须专专用,一旦出现矫正对象越界、分离、关等异常情况时,会自动报警、自动备案,并可在系统上看相关信息,为依法做出处理提供证据。手机定位管理工作,将有避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区域社会稳大局。
    石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31
  • 根据相关规定位手机必须专专用,一旦出现矫正对象越界、分离、关等异常情况时,会自动报警、自动备案,并可在系统上看相关信息,为依法做出处理提供证据。手机定位管理工作,将有避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区域社会稳大局。
    石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7-24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第十八条:违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9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第十八条:违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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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第十八条:违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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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第十八条:违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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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第十八条:违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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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第十八条:违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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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第十八条:违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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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第十八条:违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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