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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何某入职某文化传媒公司,该公司用公司下的手机码注册了个抖音账号。为了更好运营此抖音账号,公司让何某用个人信息对账号进行了实名认证。2022,何某离职,因担心账号运营收入影响自身税款缴纳,故要求将账号进行注销,但公司认为其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资金,故不同意何某注销账号。双方因此产生...
    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23
  • 加大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严防违法违规账号转世;全面清理“僵尸”“空壳”。据了解,意见的台旨在充分发挥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第责任人作用,引导推动站平台准确把握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规则,切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意见提了完善平台社区规则、加强...
    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18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20226月27日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管理,弘扬社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
    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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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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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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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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