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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总第122期)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长政办函〔2009〕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宾馆、酒店、招待所、旅行社及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法律、...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2-12
2.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旅客请注意:在入住酒店、宾馆、民宿等场所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请对查验工作予以配合。3.履行好相应职责因各酒店、宾馆、民宿等经营者及工作人员未履行主体责任、旅客未履行个人责任,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10-04
2、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旅客请注意:在入住酒店、宾馆、民宿等场所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请对查验工作予以配合。3、履行好相应职责。因各酒店、宾馆、民宿等经营者及工作人员未履行主体责任、旅客未履行个人责任,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10-03
此次《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经市经委和市能源办、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正式出台。3月1日起,将由市经委和市能源办牵头,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提供一...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2-16
3月1日起长沙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停止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文件精神,引导市民树立节能、环保、绿色的消费理念,推动长沙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从今...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2-16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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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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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7-05
二、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能源局负责,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情况开展定期检查,督促各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停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7-31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各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一次性日用品据实实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强行捆绑销售或销售伪劣日用品。二、由市经委牵头(具体由市能源办负责),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提供一次性日...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