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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线办理]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乡市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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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线办理]
浏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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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线办理]
浏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应关切
今年6月,长沙优化了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其中就包括优化租房提取频次。目前,职工家庭(单身的指职工本人,已婚的指夫妻双方)在长沙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每月申请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的实际汇缴额,且不超过近12个月的实际汇缴额。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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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8
回应关切
该政策已于6月23日起施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项政策有个前提,即“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申请提取”。因此,取消购房提取次数的限制并不等于取消购房提取套数的限制,目前该中心不支持第三套住房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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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6
所谓“委托按月提取”即职工在偿还贷款期间,委托长沙中心依据省直分中心、株洲中心或湘潭中心提供的贷款还款记录,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至其银行账户中。早在2023年12月19日,为促进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提高长株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事便捷度,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出台了《关于委托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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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2
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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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
图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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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17
各单位系统文件
二、职工不得以配偶婚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申请购房和还贷提取,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除外。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大对提取事由真实性的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经核查,提取事由不真实的,不予提取。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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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4
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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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03
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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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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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0
各单位系统文件
第五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六)、(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四)、(五)、(七)、(八)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第六条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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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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