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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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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
- 文件类型:人社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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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人社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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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 文件类型:人社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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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人社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3-13
- 文号:人社部函〔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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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人社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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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人社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7-09-20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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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互动
要闻动态
2007年,省内普通高校共有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229911人,截至2007年12月31日,总就业人数199482人,就业率86.76%。研究生就业率达94.28%按层次划分,2007年,我省研究生毕业9235人,已就业8707人,就业率94.28%。其中已就业并办理《报到证》6953人,占75...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8-06-30
要闻动态
双方决定依托省毕业生就业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整合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和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等资源,共建共享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信息平台,着重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百佳用人单位等重点单位提供毕业生招聘、培训等个性化服务。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提升校企合作的层次与内涵。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2-11-03
要闻动态
双方决定依托省毕业生就业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整合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和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等资源,共建共享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信息平台,着重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百佳用人单位等重点单位提供毕业生招聘、培训等个性化服务。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提升校企合作的层次与内涵。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2-11-03
省厅动态
他指出,要持续推进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拓宽见习岗位征集渠道,精心选取一批高质量见习岗位,集中打包推出,增强政策吸引力。加强见习供需对接,依托省人社厅官网、“湘就业”平台、“人社超市”等多种渠道发布见习信息,多维度组织岗位推荐、专场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助力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双向奔赴”。完善就业见习...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5-05-07
政务动态
目前,汉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增至9家,提供了包括教师、医生、护士等在内的岗位185个,为本县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广泛的见习选择。据悉,自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开展以来,汉寿县就业处共推荐了4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其中有28人留在了见习单位,其余人员也通过见习走向了其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16-07-15
全省全面组织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转变求职观念、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全面提升就业能力,走好求职就业的第一步。(供稿单位:省就业服务中心)扫码进入2024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热线...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4-08-04
政务动态
二是深入了解“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心态。在走访过程中,实名登记工作小组不但为毕业生提供可参考的就业信息,还以许多已经成功创业的典型的故事鼓励大学生们自主创业,与其多沟通,并鼓励大学生们到企业中去,到基层去到农村去,不等不靠,服务基层、学以致用,让自己的才能充分的发挥。三是建立就业创业引导机制。充分利...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18-01-30
湖南省采取“三全举措”,千方百计拓岗位、稳就业,全力以赴稳学生、稳校园,截至6月底,全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已落实毕业去向人数31.14万人,去向落实率达64.59%,较去年同期水平增加约2个百分点。全省域谋划推进,考好这场“政治大考”。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政治大考”
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2-07-04
要闻动态
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抓紧抓好,并提出了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规定凡省内普通高校湖南籍毕业生和户口档案已迁回湖南省的湖南生源省外普通高校2009届离校后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都属于就业援助的对象。他们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按照个人...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6-13
通知公告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4)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