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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鼎城区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鼎城区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财政票据的管理和监督
- 实施机关 湖南省财政厅
- 咨询方式 073185165651
- 承诺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9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制章;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监制章;违反规定生产、使用、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在境外印制财政票据等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津市市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鼎城区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制章;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监制章;违反规定生产、使用、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等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鼎城区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制章;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监制章;违反规定生产、使用、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等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津市市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湖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