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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行政权力
    类别其他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第一百零四条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县...
    祁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03
  • 食品药品监管
    暂无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6
  • 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3-05-14
  • 食品药品监管
    暂无
    湘潭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6
  • 二、指挥机构及其职责(一)县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1、县应急指挥部成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兼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县食品安全办主任兼任副总指挥,县广电局、县教育局、县公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畜牧局、县卫监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监督管理局、...
    澧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1-07-14
  •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线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办主任)、发当地政府镇长(街道办主任)任副指...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7
  •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线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办主任)、发当地政府镇长(街道办主任)任副指...
    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7
  •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1
  • 湘潭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