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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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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高清图)
- 文件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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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解答:一户多宅、超面积、非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等确权问题
- 文件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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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2014-10-29
- 文号:永政办函〔2014〕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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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2013-09-16
互动
县区传真
省经管站还组织参会人员前往湾井镇大凤村、东江村和水市镇大元社村现场观摩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情况。近年来,宁远县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两项国家级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工作的实践路径。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四化叠...
永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12-25
县区动态
省经管站还组织参会人员前往湾井镇大凤村、东江村和水市镇大元社村现场观摩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情况。近年来,宁远县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两项国家级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工作的实践路径。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四化叠...
市供销合作联社
发布时间:2025-12-31
动态要闻
省经管站还组织参会人员前往湾井镇大凤村、东江村和水市镇大元社村现场观摩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情况。近年来,宁远县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两项国家级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工作的实践路径。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四化叠...
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5-12-25
东安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9-26
工作动态
6.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需特别指出...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1-04
科学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11-15
国内要闻
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东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10
央网推荐
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经开区
发布时间:2017-07-09
记者从15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将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
东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16
科学普及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11-15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