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4674个
文件 [查看更多]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2014-10-29
- 文号:永政办函〔2014〕110号
互动[查看更多]
县区传真
省经管站还组织参会人员前往湾井镇大凤村、东江村和水市镇大元社村现场观摩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情况。近年来,宁远县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两项国家级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工作的实践路径。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四化叠...
永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12-25
县区传真
采取“三不批”,即不符合建房条件的不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不批;占用基本农田的不批。布局“两结合”。与村庄改造、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空闲地;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构筑区划清晰、生产高效、配套完善的新农村格局。监管“四到场”。宅基地审批和批后使用过程中,批前选址到场有图纸;
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16
县区传真
日前,该镇按照《涔天河镇涔天河大道建设拆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抽签分配。镇重点办、司法、国土等部门联动,将40户40宗宅基地分配到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20
据悉,这次“首证首贷”发放是全省“宅改+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首创之举。“宅基地是我们农民生产生活的资产,拿到证书后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资产变成了活资金,为我们发展产业提供了源头活水!”首批获证农民代表陈国锋高兴地说。宁远县是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今年以来,该县坚持把宅基地制度改革与金融助...
永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2-06
宁远县通过采取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全程服务和跟踪管理等措施,建立完善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掌握宅基地实时使用状况,有效保护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图为5月31日,国土所工作人员在冷水镇高壁村实地核实村民用地申请。(通讯员李萍)
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6-02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二、严格政策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宅基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和审批,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要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
永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10-29
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永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07-17
永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9-18
部门快讯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土地产权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惠民工作,也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系统工作,是明晰农村宅基地产权、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权属纠纷,维护农村...
永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2-05
县区传真
宅基地制度改革经验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农村工作通讯》专题推广,研究制定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被作为湖南的标准模板在全省推介使用,探索形成的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六种类型”做法被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推广,特别是引进人才租赁闲置农房创办大元社艺术服务中心、服务山区留守儿童的典型案例在中央电视台专题推...
永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2-28
-
永州市人民政府
加载中
永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