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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刑侦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嫌诈骗犯罪在逃人员李某林(男,3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有武陵区辖区内的活动轨迹。民警立即开展抓捕工作,迅速锁定李某林藏匿地点,通过周密部署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林抓获。经查,李某林因涉嫌诈骗被广东省博罗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0
基层动态
面对手机号码在其使用人死亡后能否继承这一全新法律问题,接待公证员并未简单作答。首先,手机号码作为码号资源,仅是由一串数字组成的用户编号,并非客观实体,但因手机号码与很多个人财产发生关联,比如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都会绑定手机号码,故具备法律上的财产属性,因此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部门资讯
尹某涉嫌网络犯罪案被列为网上逃犯,4月16日,网监大队获悉其在宁乡的活动轨迹,当即前往抓捕。通过蹲点守候,于17日上午在地下车库将其抓获归案。到发稿是为止,仍然有在逃人员或他们的家属联系警方,了解政策或表示自首意向,公安机关告诫在逃人员:天网恢恢,出路千万条,投案自首是第一条。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19
桃源县扫黑除恶专栏
尹某涉嫌网络犯罪案被列为网上逃犯,4月16日,网监大队获悉其在宁乡的活动轨迹,当即前往抓捕。通过蹲点守候,并于17日上午在地下车库将其抓获归案。截至发稿,仍然有在逃人员或他们的家属联系警方,了解政策或表示自首意向,公安机关告诫在逃人员:天网恢恢,出路千万条,投案自首是第一条。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19
司法公正常德行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向前代表局党委向追逃组表示了感谢和慰问。2009年5月至2011年11月间,黄某以做某品牌有机化肥等生意需大量资金为由,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纳社会资金800余万元,涉嫌集资诈骗犯罪。2013年8月,石门县公安局接到多名受害人报警,并立案侦查。但黄某早已逃匿,公安历次“清网...
常德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8-17
视频新闻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01
治安管理
7月中旬,区局草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疑似网上在逃人员郭某某(男,29岁,津市市人)近期有在鼎城区活动的轨迹。在掌握该男子的身份和居住地址后,7月26日,民警将郭某某成功抓获。经核实,郭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安徽省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列为网上逃犯。
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08
部门资讯
期间,莫某有恃无恐,“借助”双腿有病,继续贩卖毒品,并伙同儿子共同贩毒。6月15日,黄石派出所通过侦查布控得知莫某会在汽车总站乘车外逃,于是迅速赶往汽车总站蹲点守候,下午2时许将莫某抓获,其子在逃。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6-18
时政要闻
为扎实开展好“清网行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员形成强大的威慑力,7月8日,县公安局局长项文渊就“清网行动”的相关工作,主动联系县人民法院院长覃红卫、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立武,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公、检、法三家共同研究起草,于7月1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桃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7-20
案例一4月8日,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上在逃人员刘某(男,31岁,鼎城区人)和彭某(男,23岁,鼎城区人)近期有在鼎城区活动的轨迹。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开展追踪抓捕工作。4月9日,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成功将刘某和彭某抓获。经查,刘某和彭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列为网上逃犯。经审讯,刘...
鼎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25
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