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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要加强人、财、物方面的保障,促进工会活动开展,发挥工会组织纽带和桥梁作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就班子建设、机构设置、就业创业、社保基金、人事人才等工作作了汇报。丁克刚强调,人社工作是民生工作,要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要保障民本民生,...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8
根据《石门县财政国库代管资金专户公开选择开户银行项目遴选公告》,经评定,确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为我县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反映至石门县财政局,联系人:陈慧君,联系电话:0736-5151118。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4
乡镇动态
寒冬来临,为了让困境儿童在这个寒冷的冬天能感受到一丝温暖,楚江街道社工站社工在石门县民政局和社工总站的指导下,开展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走访活动。走访慰问走访中,社工仔细询问了儿童们的身心健康情况,了解他们内心的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及时给予支持和关爱;在与监护人进行交流时,从家庭收支、身体状况、监...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2
部门动态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宣传,鼓励广大社区工作者、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行”,提高持证人员数量和质量,着力打造一支“专业过硬、能力过硬、信念过硬、责任过硬”的高素质、本土化社工人才队伍。(通讯员:陈娟娟)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09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2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17
根据有关规定,限你砖厂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缴清所欠费用,对逾期不缴纳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初始排污权申购资格,我局将按《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权证、排污许可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次为环境风险企业,对确实存在...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11-08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及代办“养老保险”常见的六类养老诈骗进行解析,提示老人们不要贪图便宜,树立安全思维,提高反诈意识。社工在县福利院开展活动活动中,社工和老人们积极互动,拉起了家常,老人们也敞开心扉说起了自己的“心语心愿”。当社工...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4
按照《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3号)要求,2022年我局对全县持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企业开具《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单》,并通知企业凭《缴款通知单》在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截至目前,还有部分企业未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也未到生态环境部门说明原因...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14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等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下,对全县持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企业开具《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单》,并通知企业凭《缴款通知单》在县税务局申报缴费。截至目前,还有部分企业还未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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