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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50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收悉了湖南鸟衔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机构地址的书面报告和相关材料,经研究,同意该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地址进行变更...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27
社会救助
石门县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开发区市场路169号石门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投诉举报电话:0736-5157263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21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21
部门动态
今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深入扎实推进“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离休干部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每逢重要节日都上门走访慰问离休干部,为他们安度晚年提供热情服务,受到了老干部的肯定和称赞。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作者:张晨编辑:杨青...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23
根据有关规定,限你砖厂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缴清所欠费用,对逾期不缴纳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初始排污权申购资格,我局将按《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权证、排污许可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次为环境风险企业,对确实存在...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11-08
自然资源规划公示
石门县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27
根据《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石门县明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办学地址、延续有效期限的申请和石门县师路职业培训中心延续有效期限的申请进行审批。经审核研究,拟同意石门县明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办学地址并延续有效期限、石门县师路职业培训中心延续有效期限...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4
按照《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3号)要求,2022年我局对全县持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企业开具《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单》,并通知企业凭《缴款通知单》在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截至目前,还有部分企业未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也未到生态环境部门说明原因...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14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等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下,对全县持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企业开具《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单》,并通知企业凭《缴款通知单》在县税务局申报缴费。截至目前,还有部分企业还未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28
变更前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天供山社区标准化厂房一号楼5-24-29室;变更后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路政务中心四楼培训3室。二、公示期限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若有异议,请及时举报投诉。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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