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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故而在自然人死亡之后,其生前使用的手机号码继受公证事项,桃源县公证处经认真研究认为,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不以继承公证的方式办理,而以协议书的方式进行处理,缔约人限定为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按顺位确定。确定办证方案后,承办公证员一次性告知刘某申办公证所需的各项材料。8月21日,刘某与其子黄甲共同来到桃源县...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审计动态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把财政供养人员名单、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工商注册登记三张表整理后导入数据库,再编写sql语句,生成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疑点数据23条。目前,该局正在组织力量,对生成的疑点数据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常德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6-15
近期,汉寿县审计局在2017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通过已建成的一体化智慧联网大数据审计云平台,分析审核出全县在职或退休未满三年的公职人员162人违规“兼职取酬”266.79万元,其中:67人在7家社会保险公司领取劳务报酬94.59万元,95人在75家工业企业、工程公司或其他企业领取工资172.2万...
常德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8-14
近日,澧县司法局与联通公司合作建立了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对全县的264名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控。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的手机都具有定位功能,规定矫正对象24小时开机,社区利用定位技术对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和所处位置实时跟踪记录,实现动态监控。依托监管系统“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的...
澧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5-22
矫正股长王德华现场详细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按照规定必须随身携带手机,不得人机分离,监管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全天候的通信畅通状态,且不得借与他人使用。随后,30名社区矫正对象逐一签订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使用承诺书》并领取了定位手机。矫正股工作人员现场演示定位手...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6-04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公司)律师执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陆网址及流程申请人可直接登录“湖南政务服务网”(http:/...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gps手机定位监控系统是指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均持有一部植入了具有定位功能芯片的手机,社区矫正对象在武陵区范围内活动时系统显示正常,如果社区矫正对象越界超出武陵区范围活动时,系统即报警,社区矫正机构(武陵区司法局、司法所)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其返回,接受调查处理。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9-24
三、核查常态化。矫正小组人员随时拨打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进行询问情况,核查有无关机、人机分离或活动轨迹与报告是否一致等情况,确保手机定位执行到位。四、惩处规范化。根据查询和核查的定位情况,查明越界、关机、停机、人机分离等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对违规情节严重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8-19
为充分发挥高科技手段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质量和效率,澧县司法局全面推行手机定位系统,积极打造社区矫正“电子围墙”。今年上半年,该局借助现代网络信息平台,采用gps手机定位系统,在澧浦、永丰、码头铺三个司法所试点,实现了对11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监控。下半年,该局...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8-31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做好全市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执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01
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