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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金点子征集】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征集结果
2018-04-03
会议宣读了《关于推广“我的常德”app的工作提示》,并明确各村(社区)实名认证人数。同时,就党建示范片工作任务清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2021年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做了部署安排。曾婵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村干部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不得半点马虎和敷衍;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19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和“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微信群、广播、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防范诈骗知识及相关案例,积极帮助群众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切实提高居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24
达成协议后,淮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费用并取得账号。后该公司发现账号无法登录,绑定的手机号又变更回郭某某的手机号码,一气之下不远万里到汉寿法院起诉维权。调查与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淮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上向郭某某购买游戏账号的事实清楚,双方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合同内容合法、有效。淮...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30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31
鉴于此类冒充领导实施诈骗的现象在各地多发频发,极易误导群众上当受骗,在此,汉寿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1、如遇到自称领导通过短信、微信、qq等聊天工具添加好友,并要求转账汇款时要提高警惕,一定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和所发送信息的真实性;2、接到陌生号码来电时应该提高警惕,应想办法辨别对方身份,在未确认真伪...
汉寿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20
网站地图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24
产品质量
汉寿县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一、一般情况应提供的基本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备案合同)原件——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的购房发票原件——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二、区分以下情形还应提供的资料1、属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应提交:——全家人户口本原件(若是离婚人士,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5
乡镇动态
一是集中认证,以社区为单位设立认证点,定时定点进行认证工作;二是上门服务,对于因病或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以确保认证工作顺利推进。负责该项认证工作的工作人员表示,力争在一个月内完成辖区内13个社区3094名参保人员的认证。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10
通知公告
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二期),规模均为500亿元,期限分别为5年和7年。业内人士表示,这两期抗疫特别国债将采取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个人也可以购买。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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