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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自然资源部将按程序及时审核并动态更新名录。《通知》明确,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2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2-20
基层动态
桃源商城开发建设于1998年11月,将位于漳江街道文昌阁社区境内的原体育广场进行了整体改造升级,因土地权属、财政欠款、房地分散登记等原因,导致商户无法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人民群众核心利益,桃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商城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税务局...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7-29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市拟收储以下1宗项目用地,现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地块名称使用权人地...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行业动态
在盘存量方面,10月12日,财政部宣布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为地方政府以收回收购的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提供资金支持。为用好这项政策,自然资源部指导地方规范程序、明确标准,重点围绕“怎么收”来推动落实。考虑优先回购企业无力开发或者不愿继续开发、尚未动工建设的住宅、商服用地,及时匹配专项债券等资金。自然...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21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市拟收储以下3宗项目用地,现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地块名称使用权人地...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市拟收储以下2宗项目用地,现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地块名称使用权人地...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08
行业动态
在支持地方政府收回收购方面,海南万宁运用依法规范收回土地的政策,大胆创新,以“容积率漂移”(空间置换)方式拓宽闲置土地收回路径,解决了海岸带保护范围内的闲置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湖北武汉组合运用依法规范收回土地、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有序组织重新供应等政策工具,有效促进了商业地产去库存;福建福州运...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6-27
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强调了应依法收回的情形,协商收回的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8条政策措施是系统施策的“政策工具箱”,限定时限、限定范围、封闭运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企业缓解资金困...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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