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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津市市司法局在三楼会议室进行了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发放仪式。对全市符合手机定位管理条件、矫正期较长的30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具有gps定位功能的手机和手机卡。津市市司法局局长聂平凡、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仪式。矫正股长王德华现场详细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监...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6-04
4.所有申请、证明材料必须有落款日期且为1个月内;5.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表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6.有模板的必须在办事指南里下载模板,填好后扫描上传)1.专职律师上传资料清单(1)湖南省律师执业申请书;(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照片页)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3)市律协盖章的《实习人员登记表》(申请人...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gps手机定位监控系统是指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均持有一部植入了具有定位功能芯片的手机,社区矫正对象在武陵区范围内活动时系统显示正常,如果社区矫正对象越界超出武陵区范围活动时,系统即报警,社区矫正机构(武陵区司法局、司法所)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其返回,接受调查处理。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9-24
三、核查常态化。矫正小组人员随时拨打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进行询问情况,核查有无关机、人机分离或活动轨迹与报告是否一致等情况,确保手机定位执行到位。四、惩处规范化。根据查询和核查的定位情况,查明越界、关机、停机、人机分离等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对违规情节严重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8-19
为充分发挥高科技手段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质量和效率,澧县司法局全面推行手机定位系统,积极打造社区矫正“电子围墙”。今年上半年,该局借助现代网络信息平台,采用gps手机定位系统,在澧浦、永丰、码头铺三个司法所试点,实现了对11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监控。下半年,该局...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8-31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做好全市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执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01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做好全市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执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当提交的材料各区...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05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做好全市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执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当提交的材料(一...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公司)律师执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当提交的资...
常德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公司)律师执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专职(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当提交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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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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