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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最后,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的宣传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给全额退款。在此,工商12315提醒,家长(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消费观的教育,如遭遇未成年人购物纠纷,家长应尽量保留凭证及时依法维权,商家也应留意观察消费者身份,如遇未成年人、智障或其他“特殊“消费者,应谨慎销售商品或进行服务。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2-28
工作动态
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非法会销行为猖獗、投诉举报量激增的情况,常德市工商局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产品的会销行为进行排查,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刘俊蓝邱卉...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1-26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新办公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1889号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711办公室。二、窗口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三、咨询服务电话:0736-7258426。特此公告。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5日...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新办公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1889号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711办公室。二、窗口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三、咨询服务电话:0736-7258426。特此公告。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5日...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全市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特检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加入此微信群。其作用是:每天及时更新报告打印状态,让广大客户在拇指间、工作生活之余就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报告的最新动态;微信群也是一个客户与特检的“传话筒”,当客户有疑惑、困难时可以一一进行解答,对打字不方便的人群还可以进行语音交流;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4-21
常德市工商局将以查办此类案件为契机,对涉及建筑装饰、教育、医疗、金融、通信等易多发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力争查处一系列非法利用、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打击非法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摧毁非法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利益链条。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8-01
常德市工商局将以查办此类案件为契机,对涉及建筑装饰、教育、医疗、金融、通信等易多发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力争查处一系列非法利用、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打击非法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摧毁非法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利益链条。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8-01
图为配发的执法装备此次配发的执法记录仪是集录像、拍照、录音、数据输出等功能于一体的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可以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公正、准确的记录,并能及时固定监督检查证据,有效解决以往执法过程中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同时,执法记录仪清晰、客观地还原了执法管理现场,成为反映真相的有力证据,实现了取...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25
消费教育基地的设立,旨在通过举办消费知识讲座、消费体验、消费课堂等活动,发挥消费教育示范导向作用,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和倡导科学、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引导社会共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18
因疫情无法履行旅游合同要求变更或者解除的,消费者、经营者均无过错的,应当所依基于公平原则双方酌情分担损失。根据《旅游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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