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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工作人员回复消费者,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超市多刷了刘女士一份水饺,超市应退还货款。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为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数据提供合同(示范文本)》《数据委托处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数据融合开发合同(示范文本)》《数据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31
监管动态
执法人员随后还对该超市冷藏库进行了查验,检查是否有应当销毁的食品置于冷藏室中,准备继续销售。根据工作部署,安乡县局将继续对大型超市卖场全面落实错时监管制度,严查各项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从严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9-02
区县工作
执法人员随后还对该超市冷藏库进行了查验,检查是否有应当销毁的食品置于冷藏室中,准备继续销售。根据工作部署,安乡县局将继续对大型超市卖场全面落实错时监管制度,严查各项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从严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9-02
区县工作
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近日,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三大举措,强化全市超市食品安全。指导超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督促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夯实超市食品安全基础;增加食品安全巡查频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监测食品安全风险。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4-25
消费警示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的规定,消费者在收银台付款接受超市交付的商品后,即取得所购商品及其购物小票的所有权,所购商品及购物小票自交付时起就属于消费者的私人财产,超市无权、也无任何理由查看。同时,...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06
全市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特检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加入此微信群。其作用是:每天及时更新报告打印状态,让广大客户在拇指间、工作生活之余就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报告的最新动态;微信群也是一个客户与特检的“传话筒”,当客户有疑惑、困难时可以一一进行解答,对打字不方便的人群还可以进行语音交流;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4-21
某果汁冲饮促销前18.9元一袋,促销时却卖21.8元一袋。市民认为超市此种促销根本就未享受到任何优惠,并且在购买过程中感觉上当受骗。市消委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市民诉求,告知像此类涉嫌“价格欺诈”问题,可以通过物价局进行投诉举报,市物价局有关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处理。1、“买赠”促销:超市许多商品在促销时都...
常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18
工作动态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第一站,积累了大量的市场主体登记、年检、投资以及主体行为的行政执法等数据,这些数据是“国家经济户籍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工商大数据研究可以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目前,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把常德市工商局确定为“数据红盾”工程试点,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正在进...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6-17
工作动态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第一站,积累了大量的市场主体登记、年检、投资以及主体行为的行政执法等数据,这些数据是“国家经济户籍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工商大数据研究可以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目前,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把常德市工商局确定为“数据红盾”工程试点,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正在进...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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