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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满足使用外省手机号码的客户需求,方便客户了解住房公积金信息,从2016年11月25日起,我中心启动对外省手机号码的短信发送服务。12329短信平台可向在我中心预留了手机号码的省内和省外客户发送扣款、还款、逾期提醒、网上业务办理渠道注册验证码短信等。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11-25
信息公开
为早日实现两个国土所内网与市局内网联通,尽快开展内网业务办理,按照市局要求,信息中心迅速组织力量,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对两个国土所外部和内部网络结构及网络连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局现有网络情况,制定了可行的联接方案。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网络运营商湘潭电信公司的支持,在完成布线后,迅...
雨湖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2-04-09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行政确认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户籍管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1
户籍管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湘乡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1
户籍管理
核发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2
户籍管理
核发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湘潭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2
户籍管理
1.居民身份证申请制作表(必须)2.户口簿(必须)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9
户籍管理
1.居民身份证申请制作表(必须)2.户口簿(必须)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11
湘潭市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