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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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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效问题,本栏目管理员有权删除并且不再另行通知。(八)普通咨类信息答复时限为5作日;情况复杂疑难信件或需要现场调的投诉类信件答复时限为15作日。
    发布时间:2024-06-05
  • 采纳情况:已采纳,补充了可以进行土整合的情况。公众意见2:第三十条(四)提到了“......原则上不得进行调剂......”。“原则上”字不妥,这属于典型的官腔,本<规定>其他也有多处“原则上”,不适合在法律法规中体现,除非放在对本《规定》的解释说明中。建议分别列举哪...
    发布时间:202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