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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发布时间:2024-04-10
理由:第四十七条(三)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由于历史原因,有村民为改善住房,频繁新建住房,多处老住房遗弃或闲置。
发布时间:2021-06-07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