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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警讯
6月11日,民警将王某依法传唤至所内进行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交代了其于6月2日晚上,在其租住的雨湖区窑湾街道十八总居民楼内使用平板电脑登录范某的支付宝账号,通过范某的支付宝账号分22笔共计转走36620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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