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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项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 事项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20
  • 湘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0
  • 湘潭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20
  • 湘潭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20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30
  •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31
  • 类别行政处罚体韶山市公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行政确认
    类别行政确体韶山市公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部门制定。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