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结果约74个

赴台团队旅游签注签发

  • 实施机关 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 咨询方式 0731-58581536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7.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5号步步高电器城3楼雨湖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签发

  • 实施机关 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 咨询方式 0731-58581536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7.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西路197号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0-22号入境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矿山生态修复)

  • 实施机关 雨湖区自然资源局
  • 咨询方式 0731-52322301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南岭南路雨湖区自然资源局206;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 实施机关 雨湖区卫健局
  • 咨询方式 0731-58205945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9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湘潭市雨湖区中山路街道鸡公嘴2号卫健局3206办公室
  •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对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雨湖区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交通建设项目程招标文件、招标结果程情况备案

  • 实施机关 雨湖区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0731-58205714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湘潭市雨湖区中山街道鸡公嘴2号雨湖区人民政府机关2院1218办公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 实施机关 雨湖区卫健局
  • 咨询方式 0731-58205945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9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窑湾街道鸡公嘴2号3楼3207室
  •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交通建设项目程招标文件、招标结果程情况备案

  • 实施机关 雨湖区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0731-58205714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湘潭市雨湖区中山街道鸡公嘴2号雨湖区人民政府机关2院1218办公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并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雨湖区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依照《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评估结果处理,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诊断的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雨湖区卫健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